一、机构设置
地震办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的事业单位,编制2名(其中科级职数1名)。
二、主要职能
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管理职能,贯彻执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制定本行政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,开展地震监测预报、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工作,引导和规范社会防震减灾行为,提高社会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。
三、法人代表
陈金海(主任)
四、地址
莆田市秀屿区事业楼214、215室
五、邮编
351146
六、联系电话
0594-5858208 、0594-5851936、传真:0594-6913512
七、电子邮箱
fpxdb@126.com